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江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学位〔2016〕1号)及赣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学位授权点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师院研[2016]8号)文件精神,我校启动了2016年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经学科申报、专家论证、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初审、赣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本次学位点动态调整结果如下:
1.撤销光学、企业管理硕士二级学科学位点。
2.增列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学位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4月28日起至5月20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部提出意见。提出意见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7-8393666 联系人:研究生部 谢志勇
办公地址:赣南师范大学 十一教学楼11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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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