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字【2013】14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已到结题时间,现就结题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说明:
1、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期内(2011年10月31日-2013年4月20日)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或论著,视为达到课题要求,予以结题;理工科可提供专利、新产品、新装置、新材料、新技术、计算机软件等替代;美术、音乐作品在期刊上发表等同于论文发表;
2、若课题研究成果在省级期刊上发表1篇或以上者,则以答辩形式结题,经专家认定通过合格后,可予以结题;答辩不合格者,则视为结题不合格;
3、逾期未提出结题申请或无论文发表者,视为未通过结题。
(二)结题材料: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附件一)、《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二)、《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三)、《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四)、《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使用计划表》(附件五);
2、各项目负责人将以上材料连同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发表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刊号及文章内容)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于2013年4月26日前交至研究生部,电子版以“专业+姓名+项目编号”命名。
(三)经费说明:
1、各项目负责人待结题通过后,凭借相关正式发票,到研究生部领取经费本,去学校财务处报账;对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学校将收回资助经费。
2、经费开支范围按照《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执行。
(四)其它
1、结题答辩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另行通知;
2、学校将根据此次项目结题情况,考虑各教学学院2013年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申报指标;
3、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必须在成果显著位置标识“本项目由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成果知识产权及取得的收益归学校所有;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外观设计等,需申请专利保护的,其专利申请权属学校,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学校所有;
4、2011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结题工作一并进行,所需材料(附件六)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会同电子版一同交至研究生部。
联系人:汪涛 大学生人文科技中心12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8393666
附件一: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材料
附件二: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材料
研究生部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