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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部 作者:yjsb 发表时间:2013-03-28 浏览量:

研工字【2013】14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

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已到结题时间,现就结题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说明:

1、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期内(2011年10月31日-2013年4月20日)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或论著,视为达到课题要求,予以结题;理工科可提供专利、新产品、新装置、新材料、新技术、计算机软件等替代;美术、音乐作品在期刊上发表等同于论文发表;

2、若课题研究成果在省级期刊上发表1篇或以上者,则以答辩形式结题,经专家认定通过合格后,可予以结题;答辩不合格者,则视为结题不合格;

3、逾期未提出结题申请或无论文发表者,视为未通过结题。

(二)结题材料: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附件一)、《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二)、《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三)、《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四)、《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使用计划表》(附件五);

2、各项目负责人将以上材料连同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发表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刊号及文章内容)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于2013年4月26日前交至研究生部,电子版以“专业+姓名+项目编号”命名。

(三)经费说明:

1、各项目负责人待结题通过后,凭借相关正式发票,到研究生部领取经费本,去学校财务处报账;对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学校将收回资助经费。

2、经费开支范围按照《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执行。

(四)其它

1、结题答辩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另行通知;

2、学校将根据此次项目结题情况,考虑各教学学院2013年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申报指标;

3、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必须在成果显著位置标识“本项目由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成果知识产权及取得的收益归学校所有;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外观设计等,需申请专利保护的,其专利申请权属学校,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学校所有;

4、2011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结题工作一并进行,所需材料(附件六)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会同电子版一同交至研究生部。

联系人:汪涛 大学生人文科技中心12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8393666

附件一: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材料

附件二: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结题材料

研究生部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