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研究生教学技能竞赛的
通 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帮助教育硕士研究生锻炼教学技能、提升职业素养,提高我校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研究生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锤炼教学技能 塑造教师品质
二、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研究生院
协办单位:各有关教学学院、研究生会、教育硕士实践基地
三、参赛对象
1.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5级教育专业学位(小学期班)硕士研究生。
2.曾获得往届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可自愿报名参赛。
3.2014级、2016级教育专业学位(小学期班)研究生可自愿报名参赛,自选参加全日制研究生比赛或小学期班比赛。
4.欢迎学术型研究生报名参赛。
四、竞赛时间、形式及内容
1.竞赛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9日
2.竞赛形式:本次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场次竞赛,分全日制研究生专场和小学期班研究生专场,以个人为单位报名(详见附件1)。
3.竞赛内容:教育学与心理学综合测试、学科素养及教学设计测试、教师素养及课例分析、说课、微课、课件制作、专家提问和中学真实课堂教学,竞赛中涉及的教学内容除小学教育专业外均选自中学高中一年级授课教材(人教版)。小学教育专业的教学内容为小学五年级授课教材(人教版)。
4.请各学院于11月10日前将报名表交研究生院。
五、竞赛组织
1.全日制研究生专场:11月中旬~12月中旬
初赛阶段:
竞赛内容:教育理论素养测试(30%)+学科素养及教学设计测试(30%)+教学技能测试(说课+X)(40%)。
竞赛形式:教育学与心理学综合测试、学科素养及教学设计测试为笔试,教学技能测试为现场展示。
竞赛组织: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集中测试。教学技能测试由教学学院组织,测试内容及评分办法由各学院自定,但说课为必测内容。研究生院组织教学学院教学秘书核算初赛成绩,取各学科参赛人数的50%推荐进入复赛。
复赛阶段:
竞赛内容:由研究生院聘请专家提前为各专业拟定5个课题,参赛选手自行准备,素材可以带入考场。
竞赛形式:说课+微课+课件制作+专家提问。其中说课成绩权重0.3,微课成绩权重0.4,课件制作成绩权重0.1,专家提问成绩权重为0.2。竞赛时间为2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微课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同时考察课件制作能力。竞赛组织:由研究生院负责。具体时间、地点、课题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决赛阶段:
中学真实课堂教学,内容由中学指定,由研究生院主办,研究生实践基地承办。具体时间、地点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2.小学期班研究生专场:11月中旬~12月中旬
初赛阶段:由各有关教学学院组织,并按研究生院所给名额(详见附件2)推荐进入决赛。
竞赛内容:各学院自定
竞赛形式:课例分析+微课,成绩权重各占0.5。课例分析由各教学学院组织参赛者根据所给的课例进行书面分析,包括对课例的点评和本人对课例内容的教学设计。评委根据参赛者课例分析与微课评分择优推荐进入决赛。
竞赛组织:初赛由各有关教学学院负责。
决赛阶段:由研究生院组织。竞赛形式:说课+模拟课堂+课件制作+专家提问。其中说课成绩权重0.3,模拟课堂成绩权重0.4,课件制作成绩权重0.1,专家提问成绩权重0.2。各专业提前拟定5个课题,参赛选手自行准备,素材可以带入考场。竞赛时间为4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模拟课堂3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同时考察课件制作水平。参赛选手现场抽签决定具体参赛内容,抽签后即进入考场比赛。
竞赛组织:由研究生院负责。具体时间、地点、课题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六、竞赛奖励
1.本次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奖项。学校为获奖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等奖获得者人民币600元、二等奖获得者300元、三等奖获得者100元奖励。
2.参赛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比赛时能到场指导者,学校按学生奖励金额一半的标准给予研究生指导教师奖励。
3.本次竞赛设优秀组织奖,对组织情况好,研究生指导老师参与程度高的学院予以表彰。
七、其它事项
1.与时俱进的教学理念,扎实的教学技能是教育硕士成为一名优秀中学教师的基本条件,研究生教学技能竞赛是体现我校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的重要载体,各参赛者应重视本次竞赛,认真准备,赛出水平,以赛代练,以赛促学。
2.本次竞赛同时作为2014级全日制与2015级小学期班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验收考核,未参赛或初赛成绩未达到60分的2014级全日制与2015级小学期班教育硕士研究生视为未通过实习验收考核,不能获得教育实习的6学分。
3.各有关教学学院应做好相关竞赛工作,一要宣传到位,组织研究生积极参赛;二要认真部署,落实好初赛各环节安排,保证初赛工作的公平性和实效性;三要组织教育硕士指导教师关注并参与本次竞赛,对参赛学生予以悉心指导,保证选手水平,提高竞赛质量;四要结合教育硕士培养工作,在复赛和决赛环节组织本学院教育硕士到场观摩学习。
4.竞赛具体实施方案及时间、地点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5.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联系人:谢志勇,11教117办公室。
赣 南 师 范 大 学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