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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部 作者:无 发表时间:2008-05-16 浏览量:

为了搞好我校硕士200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与培养水平,根据《赣南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赣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细则》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组织答辩委员会成员、秘书、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等人员认真学习《赣南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赣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进行答辩。

二、申请此次答辩的研究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

2、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3、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学术活动等必修环节 ;

4、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科研成果要求;

5、学位英语考核成绩合格;

6、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符合《赣南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要求。论文评阅结果为“须修改后答辩”者,须填写《赣南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经导师组审核后方可参加答辩。

7、无拖欠学费、住宿费等现象。

三、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由各学院收齐审核后于答辩会举行前一个星期交研究生处审核。

1、《赣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考核表》。

2、《赣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情况表》。

3、《赣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和发表论文情况表》,硕士研究生科研和发表论文情况要求能提供成果原件与复印件(1份)交研究生处,经审核后原件归还研究生,复印件留研究生处存档。

4、《赣南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此表研究生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A4纸双面打印,注意不得随意调整表格,无格式紊乱现象)

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副高职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应有2名校外专家。答辩人指导教师应该回避。答辩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导师组提出,各学院审核,2008年5月25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2、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人,主席必须是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答辩会另设秘书1人。

3、各研究生必须在答辩一周前将拟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送交给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前要认真阅读论文。

五、答辩工作必须在6月6日前完成,各教学学院要制订详细的答辩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答辩会举行的时间、地点、答辩专家、工作人员以及程序等,于5月25日前交研究生处。

六、拟参加答辩的研究生要制作好辅助陈述论文内容的多媒体课件,各教学学院在答辩会举行前要在答辩会场准备好多媒体演示设备。

七、答辩会应在举行两天前向全校张榜公布,各学院要组织本专业低年级学生参加旁听。

八、答辩会所需各种表格各学院到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板块下载,表格包括:

1、《赣南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与表决票》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

3、《赣南师范学院答辩评审意见书》

4、答辩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此表到研究生处领取)。

九、答辩结束后,要认真整理好上述所有与学位授予相关的材料提交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各教学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应于6月13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特此通知!